2024-03
西安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行政人员兼课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3.兼课人员应具有所带课程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切实做好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工作,择优选聘志愿并适合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
西安工商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发展,规范教职工外出考察、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管理。
西安工商学院教职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第八条教职工有未请假缺勤者、超假不归者、请假未获准擅离岗位者均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