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的通知
人事发【2021】013号
全体教职工:
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仍高位流行,病毒不断变异,抗击疫情,丝毫不能松懈。根据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再次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防疫
与西安市病例(自12月14日西安市先后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请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小区做好封闭管理、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等防控举措。
二、严格规范就医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非必要不离市
各单位不组织外出和聚集性活动,个人非必要不离市,日常实行两点一线(家--校)管理,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每日按要求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如实、按时填报日报表和因病缺勤登记。再次强调,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通过OA办理审批! 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须对人员外出的必要性严格把关,以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四、做好个人防护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限满足后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坚持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1米线”、用公筷公勺等疫情防控举措和良好卫生习惯。
面对新一轮疫情,让我们团结一致,防控疫情!
人事处
2021年12月20日